近日,首家入市房企华润发展重组逾2000亿元债务,时隔五年多再次出问题。
华夏幸福的“预重组”公告引发股东和债权人的抗议。中国最大股东平安任命的董事王伟公开质疑不遵守程序。该金融机构的债权人强烈质疑资金去向以及为何债务合并导致债务增加,并要求进行“会计审计”。
11月21日,华夏幸福26名债权人中过半数投票同意平安资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财务尽职调查。据悉,债务委员会工作组将于11月24日起进驻华财发展,提前做好专项财务尽职调查的准备工作。
根据债权人最新爆料,目前债务委员会工作组的“审核”已被中国土地发展拒绝,称公司“不能规定任何配合金融债务委员会对公司独立进行尽职调查的义务”。中福地发发能否进行“预重组”还需要债权人投票,目前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预重组”程序是否违法?
自2021年风波以来,中国土地开发超过2000亿元的债务重组,历时五年多。尽管原定的重整计划和承诺并未兑现,但该建筑公司以拖欠417万元、账上尚有24亿元现金为由,向法院请求“提前重整”,引发股东和债权人的抗议。
11月17日,华夏幸福收到中级P的《通知》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法院公告称,其债权人龙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拖欠华夏幸福417万元为由,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启动重整及预重整程序。目前法院正在受理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公告中,华夏幸福强调“对重组前没有任何异议”。至少有两名董事会董事表示不知情。第一大股东中国平安任命的董事王伟先生发表公开声明,反对中国富士发展近期公布的预重组程序,表示中福地发展提出的“预重组”将经过董事会认真考虑。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表决。他还表示,他已向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记者咨询涉案律师时了解到,“初步清算”并非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相反,法院根据债权人、雇员、投资者、社会影响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事前评估重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不是正式的破产重组,因此债权人仍须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吉林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组会长齐明表示,中富士开发在重整前未经审议就发表“不反对”意见,是不恰当和不负责任的。他表示,法院应对中富智发等负债巨额的上市公司此前的重整案进行彻底评估和证实。涉及债权人和投资者众多,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
债务重组为何五年多来一直失败?
华夏幸福的债务重组可以追溯到2021年华夏幸福成立时。大量债券违约(约900亿元)发生,债务总额超过4000亿元。随后,在河北省、廊坊市及各监管部门等部门的领导下,中国富体发展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简称“债委会”),负责处理债务清偿工作。
据了解,中国财富发展成立的债务委员会主要成员包括工商银行、平安资管、廊坊银行(后增)、农业银行、渤海银行、中信信托、光大证券,以及中融国际信托、陕西国际信托等70家金融机构。t、招商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廊坊银行和中信银行。
2021年9月底,华财发展制定了债务重组计划,通过“出售、带入、扩张、赎回、抵销、接收”六种方式偿还债务,并声称在两到三年内将资产负债率降低至70%以下。
但到目前为止,这种情况还没有发生。 ChinFortune Development最初承诺在2023年底前向债权人支付约30%的现金,但实际还款金额不足5%。货币资金从144亿元锐减至近30亿元,降幅近80%。今年三季度末,华富发展境内净资产由2021年的63亿元变为-47.38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96.44%,尚有逾1600亿元金融债务未偿。
乍一看,中福地开发的重建完成率很高但债务的实际执行却没有进展。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反映,其权益未得到保护,该制度违反了“同一债权人平等权利”的原则,且该制度对特殊债权人的利益给予了不当的优惠。
去年,华夏幸福制定了“共享带”计划,拟吸引廊坊国有企业接管部分金融债权人的债务。条件包括金融债权人发放新贷款,新贷款金额为债权人未偿还余额的一倍,贷款期限最长为八年,利率为3.85%或以下,所有债务均被替换而不分割。该计划最终以44.62%的股东投票反对获得通过。
据了解,大多数金融债权人不愿意发放新贷款,只有地方国有廊坊银行受益匪浅。中国富士发展曾持有廊坊银行19.99%的股份,是廊坊银行第一大股东。廊坊银行此前对中复置地形成债务225.75亿元。
结果,债权人对资金流向和公司财务可信度提出质疑,数百亿美元消失,净资产变成负值,资产负债率越来越大。此外,中国富体发展涉嫌使用折旧资产清偿债务,重组合同费也不过是“纸上谈兵”。
债务委员会是否有权“检查财务报表”?
债务委员会工作组定于11月24日莅临华财发展进行专项财务尽职调查。不过,记者从金融债权人处获悉,华富发展拒绝了目前的“会计审计”债务委员会工作组的成员。
中国证券报获得的华夏幸福债权人会议投票结果显示,11月21日,华夏幸福26名债权人中过半数投票支持平安资管聘请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夏幸福的财务状况进行专职尽职调查。华夏财富发展金融责任委员会主席所属部门之一的平安资管不仅认为“会计审计”有法律依据和监管支持,华夏财富发展也明确表示支持。
根据《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则》,债权人委员会明确负有对债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的法律责任。其中,第七条规定,债务委员会工作组必须“第十一条进一步明确,“债务委员会可以聘请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提供服务。”
不过,目前尚不清楚中福地发发是否能够成功继续其“预重组”,或者是否能够对其70多家金融机构的债权人进行正式的破产重组。最终法案通过的关键在于债权人是否否认债务并同意通过谈判进行投票。
一方面,大债权人可以以程序缺陷为由要求法院取消预重组程序。另一方面,如果重组前的计划是强行推动的,金融机构等债权人机构也可以在重组预案投票阶段发表意见。如果大多数债权人不批准且所欠金额超过三分之二,该法案将不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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